上海活青蟹进口报关公司
海鲜进口报关,鲜活海鲜进口清关,天津冷冻海鲜进口报关公司
一、海鲜进口报关
1、不是所有国外的海鲜均可进入中国,向我国出口海鲜的国外食品生产企业,需要取得我国注册,注册范围内的产品才能向中国出口。
2、我国对进口水产品品种实施准入许可,品种、国家或地区、储存形态等内容与《符合审查要求及有传统贸易国家或地区输华食品目录》一致的方可进口。
3、进口海鲜的流程:进口收发货人备案——申请检疫审批—商检标签预审——报检——报关—缴税放行—抽样检测——出具合格证——对外销售。
二、鲜活海鲜进口清关
海关对进口商提交的报关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受理报关,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报关。报关资料如下:
1、进口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
2、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进口食品进口商备案号码;
3、兽医(卫生)证书、原产地证书(证明);
4、合格;
5、放射性物质检测合格证明(仅适用于来自日本的水产品);
6、自捕渔货买卖合同和交割单、中国渔业协会远洋渔业分会开具的金枪鱼统计证明正本、捕捞船的船籍证书;(若涉及则提供);
7、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若涉及则提供);
8、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9、报关报检委托书;
10、企业进口水产品海关备案资质。
三、海鲜进口报关公司-进口注意事宜
1、进口海鲜按照合格评定程序检验检疫合格的,由海关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后,方可对外销售;进口水产品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由海关出具不合格证明。
2、进口的水产品外包装上有中文标签,标识内容有:
【1】水产品的商品名和学名、规格、生产日期、批号和保存条件;
【2】生产方式,包括海水捕捞、淡水捕捞、养殖;
【3】生产地区,包括海洋捕捞者的捕捞海域、淡水捕捞者的来源国家或者地区、养殖产品的养殖阶段所在国家或者地区;
【4】生产加工企业(捕捞船)名称及编号;
【5】标注目的地为;
【6】进口预包装水产品的中文标签符合我国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