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酵素进口报关代理公司
植物酵素一直是酵素类产品的品。植物酵素是将数十种不同的蔬果、谷类、海藻类及菇类等植物,经自然发酵研制而成,保留了植物中的营养精华,含有人体需要的各种酵素、寡糖及多种维他命和矿物质,又可产生丰富的SOD抗氧化酶成分,提高体内抗氧化能力,进而增强免疫力。博裕拥有丰富的植物酵素饮料进口报关手续流程操作经验及案例,现在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关于植物酵素饮料进口报关那些事儿!
1、收发货人备案号;
2、原标签和对应中文翻译件;
3、进出口经营权;
4、食品流通许可证;
5、官方原产地证书;
6、生产国官方卫生证书/自由销售证明;
7、生产商成分检测报告/灌装证明;
8、装箱单、发票及合同等;
9、产品信息:品名、数量、包装、重量及体积等;
1.酵素,特别是液态酵素,因为是发酵制成,而且为了不破坏产品本身的特性,会尽量减少加工环节,也希望能保留产品中原有的天然菌群,可是这样会违背关于发酵果蔬汁或者固体饮料关于微生物方面的要求。所以,在进口前,会建议企业,做个提前的检测,看看自己的产品是否达到安全标准。
2.不管是液体还是固体酵素,均会使用大量的原料综合发酵生产,这十分有可能违背我国关于食品原料的使用原则,要很小心的去剔除不符合要求的原料,即使用量很少,也还是违背了。常常会出现限量使用原料,还需要明确其使用量和浓度,必要时还必须标注清楚可食用人群和可食用量等警示语。
3.包装宣传语复杂,酵素的生产地区的文化因素,导致酵素外盒的宣传语和描述特别多,哪些语句可以保留,哪些语句需要保持,也得让进口企业清晰明了,否则进来的时候很容易产生过度宣传的结果,受损的是企业。
4.关于关税,有可能会引起HS编码的歧义,关税落差还是蛮大的,进口前要先打听清楚各关能接受的HS编码是什么,不要弄错了。
近日接商检局通知,酵素饮料(含有酶制剂的饮料)在配料中不能体现出没出来了,理由如下:
酶制剂是属于食品用加工助剂,而食品用加工助剂:
C.1.1加工助剂应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使用时应具有工艺必要性,在达到预期目的前提下应
尽可能降低使用量。
C.1.2加工助剂一般应在制成终成品之前除去,无法完全除去的,应尽可能降低其残留量,其残留量
不应对健康产生危害,不应在终食品中发挥功能作用。
C.1.3加工助剂应该符合相应的质量规格要求。
从这里来说是否就是酶只能在生产过程中添加而不能生产后作为一种配料再添加到饮料中呢,
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附录C中有列出
可在各类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残留量不需限定的加工助剂名单(不含酶制剂)
这里食品用酶制剂只是列出了清单和来源名单,并没有明确表示残留量是否需要限定也没有明确表示在配料表中是否能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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