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日本食品报关服务
日本食品进口报关流程,日本食品进口限制禁令
【重要提醒】根据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从日本进口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监管的公告》(总局2011年第44号公告)等文件要求:
禁止从日本福岛县、群马县、栃木县、茨城县、宫城县、新泻县、长野县、琦玉县、东京都、千叶县等都县进口食品、食用农产品及饲料(进口前可现场咨询)。
进口日本其他地区生产的食品、食用农产品及饲料,包括以跨境电商形式等贸易形式进口,申报时应提供日本政府出具的原产地证明、放射性物质检测合格的证明。其中,日本输华的蔬菜及其制品、乳与乳制品、水产品及水生动物、茶叶及制品、药用植物产品等五大类产品申报时,进口商必须提供日本官方机构出具的放射性物质检测合格证明(进口前可现场咨询)。
原产国为日本的食品需提供日本官方出具的原产地证明及放射性物质检测合格证明。凡是来自禁止进口地区的,或无法按要求提供原产地证明、放射性检测合格证明等文件的,不得入境。
Tip:申报资料的递交方式可查询《关于检验检疫单证电子化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90号)。
很多人并不了解关于日本食品进口报关手续资料及流程等问题
日本食品进口清关流程
1、接单
去货代或船公司换签D/O。(根据手中提单来确定是到何处换单。H B/L货代提单M B/L船东提单)
2、电子申报
电脑预录、审单、发送、与海关联系/放行。
3、报检
电子申报放行后,凭报关单四联中的一联去商检局办理报价手续,出通关单或敲三检章。(除非产品需要报检才会有)
4、现场交接单
海关现场交接单(除非产品需要报检才会有)
5、查验
海关根据货物申报品名的监管条件,根据当日查验概率给予查验,如有查验会开出查验通知书(如遇到海关查验才会有)
6、海关放行进保税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