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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调味料报关资料
发布时间:2023-09-05        浏览次数:5        返回列表
上海调味料报关资料

上海调味料报关资料

调味品进口清关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调味品(flavouring,condiment,seasoning),是指能增加菜肴的色、香、味,促进食欲,有益于人体健康的辅助食品。它的主要功能是增进菜品质量,满足消费者的感官需要,从而刺激食欲,增进人体健康。从广义上讲,调味品包括咸味剂、酸味剂、甜味剂、鲜味剂和辛香剂等,像食盐、酱油、醋、味精、糖(另述)、八角、茴香、花椒、芥末等都属此类。 

进口食品申报时应准备以下资料:

 

1.合同、INVOICE、装箱单、提(运)单等必要凭证;

2.输出国(地区)官方签发的产地证明、卫生证明,法律法规、双边协定、议定书以及其他规定要求随附的合格证明材料、航岸线提供全套文件资料模板;

3.如为首次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准备进口食品标签样张和翻译件;

4.涉及保健功能的,应当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许可证明文件;

5.其他应当随附的证书或文件,实施无纸化申报的应按无纸化相关要求执行。

 

提示

进口食品报关申报时应在报关单“产品资质”项下“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证书栏规范填写该企业在华注册编号。

 

标签标识

 

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已获注册企业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时,应当在食品的内、外包装上标注在华注册编号或者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的注册编号。航岸线代理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内、外包装标注注册编号,企业根据实际采用印制、加贴、喷涂等多种方式,但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于既没有销售包装又没有运输包装的大宗散货进口食品,可不标注注册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