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出口许可证/报关/板车物流代理
汽车出口许可证/报关/板车物流代理
产品分类 最新发布 企业新闻
站内搜索 联系方式
|
汽车出口许可证/报关/板车物流代理
详细信息 汽车出口许可证/报关/板车物流代理 6月1日起,进口汽车、摩托车将试点签发“两证合一”证明书海关总署宣布,为了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进口机动车辆通关效率和促进我国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将在上海海关开展《货物进口证明书(汽车、摩托车)》和《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的“两证合一”改革试点。据悉,自2023年6月1日起,所有自上海海关申报进口的汽车、摩托车,将在进口车辆办结放行手续并经检验合格后,试点签发“两证合一”的《证明书》。收货人应自进口汽车、摩托车放行并经检验合格后三年内向海关提出签发新版《证明书》申请。对于进口非中规车,应在报关单“规格型号”中申报原销售目的国车版、型。对于申请仅需原单一《证明书》或《随车单》的进口汽车、摩托车,将按照原管理规定办理签发手续。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34号中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相关产品 相关汽车出口产品
|